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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租公时代就要过去了,东莞出台新规,农户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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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了半年多的时间,中国的房地产产业和相关配套产业,在经过了数次的挫折之后,虽然我们已经积极采取了各种措施,但却并没有取得应有的成效。

从供应到需求,从数据来看,都在一定程度上呈现出了下降的迹象。

年上半年,房地产市场在开发新楼盘上一共投入亿元,较同期减少5.4%;在这6万8千亿里面,住房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为5万1千8百亿元,同比减少4.5%。

年上半年,全国住宅市场成交面积6.8万万㎡,比同期减少约22.2%;在这些销售数据里面,居民住宅的销售面积同比下跌约26%。

上半年的楼市销售额(商品房部分)合计亿元,和相比一共下滑了28.9%;而且居民住宅销量约下跌三分之一。截至上半年年底,全国共有房屋万平米等待销售出去,较上年同期上涨7.3%。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东莞市住建局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安居房设计及质量安全监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公告的正文就不多说了,感兴趣的人可以在网上搜索一下。我们主要抓住要点,进行分析和阐释。

通知规定,新、改、扩建的农户住宅,不得用作对外生产、经营和租赁。通告还明确规定了农民自住房的层高等。

许多人都在表示疑问,这个农民的安居房是怎么回事?

按照《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规定,所谓的安居房就是农民经过层层审批,并且允许在自家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其实就是农民的自建房。

农村自建房用来对外出租商用的事情,是不允许的!

至于自用住房的审批,该通知中说,要严格依照《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建设,其修建规划和建设图不具备商业用途,包含下列情况的,一律不予批准:

一是农户住宅底层的高度不允许达四米以上,而且底层不能具备商业大厅、仓库等商用作用;

二是在农户住宅中设置两间或更多的厨具间,具有容纳多人群租的特征;

三是农户安置住宅不得让每一间房采用单独的楼梯,绝对不允许拥有出租的功能;

四是农户住房的全部房间都具备所有生活功能(包含厨房厕所客厅等),具有酒店的特征;

五是怀疑有商业用途的其它住房。

该通知还指出,对于二米二以上的农户安置住房的楼层层高,按自然层数量进行统计,并进行综合面积的测算。严禁私自增加夹层,对农村居民住宅的规划和建设图纸中,不得私自预留可增加夹层的房屋结构,如果发现有上述的情况,一律不予批准修建。

《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是在五月印发的。

这里面提出,全国范围内要实施“一百天行动”,地方*府和有关单位要对具有经营性自有住房进行管理和控制。

这件事并没有想象那么难以理解,“农村住宅的规划不可以任何商业用途”,意思很明了就是农户的自建房,不可改建为商业用房、不可用于生产、租赁等。

这个《通知》算是封死了东莞人租房挣钱的门道,东莞不少城中村和城市周围的房东都快愁死了。

说句不好听的,这份通知等于是获得了*府的支持,如果真的按这样的方式执行,网络中广东包租公的财富传说,恐怕要变成一个过去了。

这件事虽然发生在东莞,但是网络和公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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