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8月3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不包括刀具和洁具)作出反规避终裁,裁定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经由马来西亚加工并出口至印度以规避印度对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税,因此建议对原产于或进口自马来西亚的涉案产品征收1.32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该措施有效期与现行的中国涉案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有效期一致。涉案产品的印度海关编码为和。
年10月13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年12月8日,印度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04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年2月21日,印度财*部税收局发布通报4/-Customs(ADD)号,正式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1.04美元/公斤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年9月25日,印度商工部发布公告称,应印度陶瓷餐具和厨具制造商协会的申请,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陶瓷餐具和厨具(不包括刀具和洁具)启动反规避立案调查。审查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生产并出口至印度以规避印度对中国陶瓷餐具和厨具的反倾销税。